本人为涟源个体经营户,近期遭遇流动人员上门推销假槟榔,我与另一名商户在不同时间段被同一批问题槟榔欺骗受害。
事发后,我连续多日来回奔走维权:市场监管局已口头明确告知该批槟榔为假货、禁止售卖,并主动引导我们两名受害者前往派出所立案处理。
但我们携带完整证据(门店监控视频、嫌疑人清晰人脸截图、购货收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前往公安报案后,派出所不予立案、不出具报警回执、不做任何登记,反而将我们推回市场监管局处理。
2026-10-23 15:42:35
我们是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金沟养殖场泥工班组二十多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七十余万元,至今将近四年。此前苏仙区政府专门召开欠薪调度会,明确了兑付方案,约定9月1日前支付三分之一工资,剩余款项分批结清,还有三十余万元贴息资金用于清偿工资。我们一直积极配合、耐心等候。
目前1.7万头生猪已经全部出栏,核算工作早已完成,我们先后多次留言求助,收到的回复内容完全一致,始终只告知“待合作方结算、走审批流程”,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付款日期。时间一天天过去,工资分文未发,没有任何实质性兑付进展。
二十多户家庭早已难以为继,多名工友放下手头生计在郴州驻点等候多日,食宿、误工开销持续增加,孩子学费、老人医药费、日常生活开支都没有着落,已经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我们有一个疑问:依据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优先支付,工资发放是否可以一直捆绑企业和合作方之间的商业结算、要看企业是否盈利?如果双方商业结算无限拖延下去,是不是我们辛苦做工的工资就一直无法兑现?企业经营上的商业风险,不该由我们农民工来承担。该工程早已完工交付,我们付出劳动,就应当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2026-10-23 15:30:39
本人租赁小象租车车辆,2026年8月21日,租车费用、押金均通过扫码转入该商家私人账户,事后才补开收据,存在隐匿收入、涉嫌偷税的情形。经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上门核查确认:该商家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属于登记地址失联、异地违规经营。
经我前期投诉,10月8日贵局回复我,称该商家没在注册地点办公、不接电话、联系不上,要我去法院起诉;10月10日税务局就要求商家补给我发票了。现诉求如下:
一、核查小象租车工商注册地址失联、异地经营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二、核查该商家使用私人微信收取经营款项、涉嫌偷税的线索,并移交税务部门;
三、督促商家退还本人租车押金5000元;
四、书面告知我核查、处置结果。
2026-10-23 15:30:00
2026-10-23 11:46:48
2026-10-23 11:23:25
我在BOSS直聘看到指路人(湖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的招聘信息,招聘装配工,面试地点为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2栋。线上和人事确认好岗位条件后,我专程前往面试。我到现场填完资料后,HR当场告知:这个装配岗位只招女性,不招男性,目前只有倒班打磨工岗位。该公司招聘信息和实际岗位不符,误导我白跑一趟。
我已经将BOSS直聘的招聘截图、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湘潭县人社局投诉举报。但人社局仅通过电话向该公司口头核实情况,未调取企业招聘计划、面试登记台账等材料,就以双方说法存在出入为由,口头告知我该公司没有违规,也没有出具书面核查告知书。
我有相关聊天记录、招聘截图作为证据,却被告知证据不足,我对该核查方式存有疑问。恳请相关部门重新核查该企业招聘信息是否属实,核查其是否属于虚假招聘,避免更多求职者被误导白跑一趟。
2026-10-23 11: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