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招商揽阅业主,于交房前验收时发现该房屋及其他业主同户型房屋均存在以下严重问题:厨房内设有垂直穿越楼板、连通上下住户的楼栋公共燃气主立管,此外还有公卫不能正常做常规蹲便问题,但不影响安全:购房时风险告知书仅笼统写了 “户内设燃气管,立管位置待定,以燃气公司方案为准”,开发商未明确告知为贯通上下楼层的楼栋公共燃气主立管,也未提前告知其管路敷设方案及实施完毕后会因燃气国标要求燃气灶与公共燃气主管须保持 300mm以上安全间距而导致户内厨房橱柜台面缩短,无法安装常规标准燃气灶,厨房使用功能严重受损。并且因公共燃气管路敷设进入户内,导致厨房吊顶高度受限,抽油烟机排烟管道无法正常与止逆阀连接。
该公共燃气立管占用套内空间,带来检修入户、橱柜封闭限制、灶具选型受限、吊顶高度受限、抽油烟机排烟管无法安装等重大不利后果,签约阶段开发商未清晰披露该特定风险,侵害购房者知情权。
诉求:开发商进行天然气管路整改并补偿业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