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冷水滩岳麓青城小区6栋业主,我们小区属于物业转供电。我前往物业打算充值300元电费时,工作人员告知最多只能充100元。我询问该限制是哪里的规定、什么时候出台、有没有红头文件,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不予答复。
我向住建局反映此事后,物业向住建部门回复称是系统问题不能大额充值。我再次到物业核实,询问是否确实是系统问题导致无法充值,工作人员仍表示不清楚;我追问到底是单次限额100元,还是一天只能充100元,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一会说是单次限额,一会说是每日限额,刻意回避问题。
物业只是电费代收方,没有权利、没有资格限制业主购电,该行为属于变相限制购电,违反《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规定。
诉求:物业取消充值限额或者开通人工大额充值通道,同时协助核查小区一户一表改造相关事宜。我持有现场录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