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医院引诱我消费十余万元,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长沙市-开福区 网友63661936 2026年10月29日 12:34:01
在该院就诊,该院诊断疣体?后送检第三方检测提示HPV82阳性,但不提供正式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仅允许本人拍照留存。该院使用电子镜(阴道镜)检查,口头告知我镜下存在多个HPV疣体病灶,先后口头报病灶数量:16个、7-8个、1-2个、半个,以此为由安排多轮光动力、激光高价治疗,单个疗程费用数万元,累计花费十余万元。
该院当时告知,最后复查仍有“半个病灶”,需要后续每隔一段时间继续做至少两个疗程的治疗和复查。 在该院先后完成五个疗程光动力、激光治疗,每一个疗程结束后,采用电子镜复查,都只当场展示图像、口头描述病灶情况,不出具对应的阴道镜检查报告、书面诊断意见,院方事后称该电子镜属于实时观察,不出具诊断结果材料。整个诊疗过程,无正式阴道镜书面报告、无书面治疗方案,知情告知不充分,每次看完镜下图像后直接引导缴费进行下一个疗程治疗。
之后我前往三甲医院(湘雅、长沙第一医院)就诊,两名专科医生观察评估:所见并不是HPV疣体,无需进行治疗,该院实施的上述治疗属于不必要的过度治疗。
违规事项 1. 诊疗不规范、诊断存疑,涉嫌过度医疗 仅依据镜下图像口头判定疣体,用“16个、7-8个、1-2个、半个病灶”这种不符合临床规范的描述判定病情,连续开展多轮高价光动力、激光治疗;经三甲医院复核,镜下表现为炎症/毛囊炎,并非疣体,不存在对应的治疗指征,属于过度治疗。 2. 检验、检查资料管理违规 第三方HPV检测,不向患者提供正式报告,仅允许拍照;五次疗程对应的电子镜(阴道镜)复查,全程不出具书面检查报告、诊断文书,无书面治疗方案,病历资料留存、交付不符合医疗规范。 3. 知情告知不到位 每次复查仅口头告知病情,没有书面告知治疗的必要性、替代方案、风险,在没有正式检查报告支撑诊断的情况下,持续引导患者付费开展后续疗程。
投诉诉求 1. 核查该院本次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核查是否存在错误诊断、无指征开展光动力、激光治疗、过度医疗; 2. 核查该院检验报告、阴道镜检查报告管理、病历书写是否合规; 3. 组织医患双方调解,协助退还不合理的治疗费用; 4. 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依法对该院进行处置,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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