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株洲恒大悦珑台5栋业主,自2023年12月入住以来,房屋小阳台及外墙部位持续出现漏水/渗水问题,至今未获解决。
发现漏水后,本人多次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报修。物业及地产工程人员虽数次上门查看现场,但每次均口头告知“楼上1402室漏水所致”,随即将责任推给楼上邻居。然而,物业与地产方面从未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或责任认定书,从未组织1302室、1402室及物业/地产三方现场确认,也未对1402室进行过入户检测(如闭水试验或管道打压测试)。每当本人催促处理,物业与地产便以“是楼上漏的”为由相互推诿,致使问题拖延至今已近三年(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10月)。
因漏水长期得不到处理,渗水已从阳台、外墙蔓延至屋内墙面,导致墙面大面积渗水、起霉、发黑,室内空气潮湿霉味严重,居住环境已严重恶化,该房屋事实上已不具备正常居住条件,有房不能住。
本人小孩现就读于株洲市二中初中部,因房屋霉变无法居住,一家人被迫在外租房居住,额外承担房租等生活开支,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加重。同时,租住地距学校较远,小孩上学极为不便,每日往返耗时费力,严重影响孩子学习与休息。本人购买该房屋本为就近入学、安居生活,如今却因房屋质量及物业地产推诿问题,落得有房不能住、被迫租房、孩子上学受困的局面,身心俱疲。
该房屋于2023年交房,至今不足三年。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若漏水涉及外墙或建筑原始防水层缺陷,则明确属于开发商保修范围。地产方现场查看后未出具任何排查结论便随物业口径推责,有逃避质保责任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