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于 2013 年去世,母亲留有两套门面,原本由我和我弟弟一人继承一套。十多年前,出于对弟弟的信任,我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当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录音录像,也没有亲戚愿意出庭为我作证。两套门面因此全部登记在我弟弟名下,但门面的实际权益是一人一套,每年门面租金,弟弟都会分给我一半;我手里保存有我与弟弟及其他亲戚的聊天记录,可以佐证门面实际有我的一份,只是登记在弟弟名下。
我弟弟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因病去世,我父亲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去世,也就是弟弟先过世,父亲后过世。弟弟生病期间,弟媳向所有亲戚口头承诺,门面卖掉之后给我 10 万元,基于这个承诺,我口头同意把属于我的门面权益给到她。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之后弟媳提出条件,要求我把父亲的丧葬费分一半给她,她才愿意支付该 10 万元。迫于压力我口头答应了,但她依旧迟迟不支付 10 万元,一直拖到我父亲去世的当天,才把这 10 万元转给我。据我了解,弟媳很可能已经把上述协商过程做了电话录音。
现在两套门面已经出售,总卖价五十余万元。拿到 10 万之后,弟媳又反过来和我争夺父亲的丧葬费,还找关系让镇政府相关部门不予盖章,故意拖延,导致父亲的丧葬费至今我都无法办理领取。
赡养方面:弟弟生前实际照顾父亲仅一年多时间,父亲其余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由我在负责照料;弟媳、侄子(儿媳、孙子)全程没有照料过我父亲。我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全部身后丧葬事宜,都是由我本人出资、经手办理,弟媳和侄子完全没有参与。
另外,弟弟留有二套房产以及存款,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需要我签字放弃继承,弟媳和侄子才能够办理该房产的继承手续。
现向律师咨询,希望解决如下诉求:
1、追回原本属于我母亲遗产分给我的那套门面对应的售房款,已经收到的 10 万元可以从中扣减;
2、厘清继承关系,我是否有权继承我弟弟的遗产,同时厘清父亲后于弟弟死亡,涉及的转继承、代位继承相关权利;
3、关于父亲的丧葬费,我不同意直接分给弟媳一半,希望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分割;丧葬费是我实际操办处理,应当优先抵扣我实际支出,再依法处理剩余部分。
麻烦律师帮我分析:现有证据(公证放弃继承、租金分配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对方可能持有的口头协商录音)情况下,案件风险、可主张的权利、起诉思路、需要补充收集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