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2月、2024年2月,先后在菩那瑜伽馆办理小班课程,共计购置近100节课程。当时对接的销售人员为该馆前台胡姐,其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向我承诺:未开卡、未启动使用的课程卡无任何使用期限,可长期存放,仅在正式启动开卡后才会计算有效期。胡姐当时服务态度极为热情,即便我未及时回复消息,也会持续通过微信沟通,甚至电话联系讲解课程活动,加之馆内有多位我熟知且教学水平优秀的老师,出于对销售人员承诺和场馆师资的信任,我才陆续办理了上述课程。
2024年9月,我因前往北京攻读研究生,无法继续到店上课,所购课程中尚有46节未开卡、未使用,其中包含40节正价课程与6节赠送课程。办理课程时,我通过微信扫码向场馆支付4399元费用,但商家全程未向我开具任何收款收据与正规发票,也未签订任何上课须知协议,从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我课程存在使用期限限制,更未说明课程不可退费,完全未履行告知义务。
如今我联系该瑜伽馆法人查询课程情况,却被告知会员卡已过期,且场馆方对此事拒不处理,完全违背当初销售人员作出的无期限承诺,也无视消费者未使用课程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