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1月份该保险由保单业务员的亲属带领业务员到我店处办理,办理时,我本人虽在场,但被保人我老公未到场,未亲笔签字,保单登记的业务员本人也未到场,未签字确认,两处签名均为他人代签,并非本人意愿,现已交了九年保险分1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每年保费7404元,2华夏医保通费用补偿医疗险每年保费385.今年涨至652元,当时买的时候业务员诚若主险交完十年反还本金,每年只要交医疗险就可以了,在第十年交费时涨价无人告知扣费不成功断缴,直到4月份保险公司才通知我保险断缴以的都没有保障了,我最近才知道当时签字的业务员没到场属于违规代签,跟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不同意只退现金价值4万多,后我投诉到银保监局在多次投诉后,保险公司答应全额退款,但要求我签撤诉协议和不再任务部门投诉和上诉的协议不然不退款,退款还要分2部分退先退现金价值后退另一部分还要2个月到账,我不想签签了对我没任何保险,保险公司威胁不签就让去起诉他们,我该怎么才能拿回全部退款,现在是保险协会协商调解阶段,还说在5月29号之前必须答复,不答复他们就不处理,要我去上诉,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全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