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澧县幸福御景苑小区2栋,南边正对澧县翊武公园。在居住的一年内,翊武公园只要是不下雨,基本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九点不定时有人在公园放高音喇叭跳舞,唱歌,还有打鼓,中午休息时间也不间断。声音大到关上窗户依然清晰可听见,严重违反了2026年噪音法规定公共场所广场舞白天≤55db,夜间 ≤45db ,违反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劝阻,仍然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进行拘留或者处罚。
翊舞公园噪音时间长,已经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本人及家人无法正常休息、学习,多次拨打公园管理处、12345、公安局电话,回复都是对待公园放歌只能劝阻不好 强加干涉,这是典型政府机构不作为,明明国家有噪音法规定,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