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就商品房纠纷向您咨询。我购买的永州零陵区苏通国际聚贤苑小区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因验房时发现房屋玻璃(含公共区域)均无3C强制认证,违反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我认为房屋不具备合法交付条件,已书面拒收,至今未办理收房手续。
目前,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将我诉至法院,案件已开庭,预计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情况较为紧急,我想明确以下问题:
1. 物业费抗辩
在房屋因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的情况下,我能否主张不承担物业费?针对已开庭的案件,我应如何提出抗辩意见,才能有效争取法院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请?
2. 逾期交房违约金
开发商至今未完成合法交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应如何计算?主张该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如何同步追索?
3. 维权路径与证据准备
若开发商拒不整改、拒不支付违约金,我应优先选择行政投诉还是直接起诉?如起诉,需重点准备哪些证据?结合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胜诉可能性如何?
我的核心诉求是: 不承担物业费、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要求开发商整改至符合交付标准后再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