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3月支付5000元,用于报名孩子体育培训课程,共计30课时(赠送2课时)。公司向本人出具收款单(载明"5000元30课时"),签署培训合同,但未清晰准确告知本人合同退款中写明的有效期,且亦未开具合法发票。
因孩子身体等原因,共计上完11课时,期间本人未去,机构也一直未联系本人说课程快到有效期不能退款,剩余19课时尚未履行。按总费用5000元对应30课时折算,每课时费用为5000÷30≈166.67.元,未履行19课时对应的费用为166.67元/课时x19课时=3166.67元。
现因本人居住地发生变更,无法上完后续课程,因此正式向机构提出退费要求,但机构回复称"合同过了有效期概不退款”。
诉求:
该机构体育培训课程涵盖:体能、篮球、跳绳等,无办学许可证,且一次性收5000元、30课时(一周一节,约7.5月)的课程费,是否合法合规?且本人交费属于预付款,我只要求退回本人未上课程的费用,此要求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