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5 10:06:46
2026-01-05 10:06:43
2026-01-05 09:52:18
虽说商铺和公寓物业费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但商铺和公寓物业费与市场价严重背离,甚至达两倍之高,具有极高的不正当性,构成了欺诈或不正当价格行为,导致业主支付的物业费与实际获得的服务价值不符,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比如隔壁振业成和达美美立方公寓都是2.8,而我们是4.08,振业城商铺是3元,金茂悦3.5元
该物业公司在2025年12月14日由社区主持的协调会议中不能提供明显优于市场水平的服务情况下,收取超高费用,可能通过模糊表述、隐瞒真实市场行情等,使业主/租户误认为其收费合理,涉嫌构成《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忽悠老百姓,明知是自己的职责范围,还让业主去找物价局。
2026-01-05 09:52:14
本人系东安府小区2栋1302业主,现针对小区富信物业的真实合法性存在很多问题点,前期的物业合同明明是湖南福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富信物业了,如果说是变更名称是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公告通知全体业主知会,要不然收费和物业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下,业主怎么敢缴费。大多数业主都是在外地,都是通过线上缴费,基本和物业不碰面的,现在这个社会诈骗集团那么多,让人防不剩防,更何况现在骗子冒充社区人员的案例都存在。现富信物业催交款,根据物业服务,业主是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让物业提供相关证明,又没有相关的证明,营业执照和开户名称也不一样,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物业提供相关年度的服务事项的照片也没有,物业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也没有,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怎么可能不具备?有发一份物业联络函,让物业提供相关的文件,又没有办法提供完整, 这不是侵犯业主的知情权了吗?在业主没办法区分真假的情况下,根据现社会的防诈骗意识,我是不是可以拒绝缴费?还莫名收到陌生的人电话或信息,我第一反应就是联合诈骗。
如果是正规合法的物业公司,根据了解包干制的物业公司都是先服务后缴费的,物业的权利和义务:每6个月要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收支帐目,根据服务质量: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2次,化粪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电梯年检维修记录表、消防年检记录表、服务事项没有,该做的没做,该公布的也没公布。
2026-01-05 09:52:06
长沙县海伦春天小区负一楼人防工程,被开发商划成车位1500多个,全部以5-7万出售给业主,价值几千万,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没有发票,只有一个合同,请查查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
再就是每个车位每年收取360元管理费,按道理来说这人防工程已经算到了公摊面积里,已经在物业费中收取了公摊费的,是不是重复收费,而且收费也没有发票,只有收据一张,是否合理合法?
2026-01-05 09: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