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同到期以及公司拖欠工资违法中断社保等行为造成的离职,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本人于2019年入职,公司合同到2024年12月31号到期,公司拖欠工资以及违法中断社保和不续签合同等违法行为,本人与2025年2月办理失业登记于,2025年2月申请失业保险,而衡阳市失业保险科以不满足条件而驳回,2026年1月4号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再次申请,法院判决书支持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而衡阳市失业保险科再次以不符合条件而驳回。想请问下法院的判决书都不能证明公司的违法辞退证明,以及非劳动者原因离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