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12月,在华夏银行业务人员手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卡号说无年费无利息,送一套西装。
2.2025年10月20日,我接到了某催款电话,我从来没有使用过的这张华夏银行卡,在支付宝上显示欠款15000元,我立即联系了业务员刘泳志,他明确说明,没关系,是银行弄错了,让我不用管,他会处理。后来在2025年10月,11月,12月,我多次催促他处理,华夏银行业务员都是一样的说辞,让我等,他会处理。直到2025年12月28日,我打电话给华夏银行官方,咨询后才知道这张信用卡,一直有人在消费使用,而且绑定的手机号不是我本人的,付款密码也不是我的密码。得知情况后,我立即联系华夏业务员,并要求他在第二天还款,注销卡片,向银行提出申请,消除非我本人消费引起的征信逾期记录,否则我将报警处理。
3.华夏业务员刘泳志,在第二天2025年12月29日,通知我说已经还完了款,并注销了信用卡。
4.但我的征信逾期记录还是没有消除,且不良的征信逾期记录会影响我的生活和工作。而银行以业务人员2024年8月份和我本人有义务保管卡片为由推脱,还说他们银行无法消除我的逾期记录。
5.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消除我的征信逾期记录?我是否可以依法起诉银行和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