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耒阳市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兴顺湖城项目工程部员工,项目自2025年10月彻底停工自来,公司老板玩失踪,本人于2025年12月份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告知自己统计的未发工资表未盖公章,不能当作证据未收理,回到项目后联系了公司的直属领导,领导以他先请示老板为理由,给予安抚,到目前为止公司累积欠薪1年半,(现在已经有半年没发过工资了),本人现在经济困难,因为工资未结算为发的事无法出去找工作,无经济来源,造成彻夜不眠,精神多次差点崩溃,几次差点失去生活的勇气。
2026-01-27 1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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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0:32:42
本人因物品遗失前往吕仙亭派出所请求民警调取监控,在接警室门口被一名便服中年女士辱骂(后证实此人为派出所工作人员),因我在停靠自行车时,这位女士一直强调我的自行车碰到她的花了,态度口气恶劣,我便质问她为什么把私人物品摆放在派出所的公共区域,该女士便反复多次对我进行辱骂。后我进行报警处理,吕仙亭派出所表示不予处理,且坚决不给不予受理的回执,该派出所负责人沈斌甚至两度教唆我打电话要辱骂110热线接线员,被我拒绝。在我坚持要不予受理的书面回执时,该派出所人员便对我进行恐吓。沟通全程皆有录音,可查证。现在普通公民公开辱骂他人都要被治安处罚,公安部门相关人员就可以为所欲为相互包庇?投诉到警察督察也没有任何回应。现在我对公安相关人员是维护社会治安还是扰乱社会治安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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