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买的房子,两间三层的私房,一楼是门面,二三楼为住房。不动产证上面写着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2平方,时间到2064年。
现在社区在做巷道改造,要求我拆除围墙,我让他们给我补偿,毕竟这是我当年花了钱的,但社区说没有一分钱补偿,但他们在拆除旁边的房子围墙时,我去问了,那些房子是很多年前建造的,只有房产证,没有单独购买过土地使用权。而且他们在这过程中,说我的不动产证上面的信息是错的,是工作人员搞错了。
我现在想咨询,不动产证是他们这些人说错就是错的吗?没有一点公信力吗?我出钱买的地方,他们要征用,不用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