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衡东县金花村产业园内,湖南万事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对外收取33800元费用开展所谓封闭式消防员岗前集训,场地使用湖南旭达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的园区,悬挂“湖南旭达消防岗前训练基地”铜牌。该两家主体均无人社部门核发的职业培训办学许可;机构宣传约100天可安排消防员岗位,实际超过130天未落实。 一名参训人员于9月2日夜间自行离开封闭园区后跳河,事发时河道涨大水,水流湍急,截至目前遗体仍未搜寻到,公安机关暂时按失踪人口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外出后虽派人搜寻,但间隔约两小时才通知家属。
咨询问题: 1. 在遗体暂未打捞上岸、公安仅作失踪登记的情况下,后续完整维权流程,申请法院宣告死亡需要哪些材料?是否必须要有公安出具搜救情况说明? 2. 本案中湖南万事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旭达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其股东湖南旭达荣盛养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主体分别需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预估衡东本地法院大概的责任划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