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线上售卖彩票工作,已辞职,还会有法律风险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非法网络售彩相关的法律风险。 我在8月5日入职,8月27日主动离职,一共二十二天。 招聘的时候岗位写的是互联网营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广告营销,招聘时没有说明实际工作是线上卖彩票,我一开始真不知道网上微信卖彩票是违法的后面察觉公司不对劲,同事在聊天中,无意说了句“本来就是违法,不怕一锅端了我们”我开始上网查非法网络售彩。 我日常工作就是按照公司要求,加客户微信,在微信里面推彩票,客户在微信下单,由线下体彩店出票。我不碰收款,也不碰出票机器。微信工作号需要实名认证,我用的是自己身份证和银行卡,由于我是新员工,公司支付宝收款,也是用的自己账号,但自己未贪里面的钱,每天兑完奖后,剩余钱转公司账户,每笔流水已拍视频记录,每天顾客下单金额、兑奖,公司要求制作账单清楚。 我的工资是固定日薪,没有销售提成,卖多卖少工资都一样。 我工作二十二天,个人经手客户的彩票流水范围内3000–3500元。 公司说好9月15号发工资,一共大概2900。
我现在很纠结:第一我有没有刑事风险;第二这笔工资我能不能领、怎么领才安全,会不会被认定成赃款。 我发现这件事有问题之后就主动辞职,配合公司进行财务上的对接清楚后没有再参与任何相关工作。 我是刚出来工作的学生,法律意识不强,很担心留案底。
想请问: 1. 我目前这种情况,风险大不大? 2. 如果公安后面查这家公司,我应该怎么做、怎么配合? 3. 这2900块属于劳动报酬还是违法所得?能不能要?如果可以,以什么方式领比较稳妥?
2026-09-04 1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