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7月8日与甲方罗中书签订了位于长沙市青天山天翼小区“梧桐相租”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实际由“梧桐公寓”平台(关联公司: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现因双方产生租赁退费纠纷,本人认为该公司涉嫌利用“霸王条款”恶意克扣租客押金及服务费,且存在极大的违规经营风险。具体事实如下:
一、合同包含严重违法的“霸王条款”
1. 本人每月实付租金750元,但合同第三条明确约定:“该费用包含综合管理服务费。综合管理服务费按1.68元/天……每月收取人民币0元”。这笔钱已包含在租金内,但实际租房时却多余收取我50/月的管理费,并且一次性预支付了12个月(管理费共600元),当时房东表示租期不满时提前半个月告知便可退还押金与剩余管理费,现我提前通知退房到期了,该公司却联系不上人,扣取或拒不退还,属于变相乱收费。
2. 合同第5.2条规定“超期一天未办理解约,计算一个月房屋使用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且没收全部押金”。该违约金条款极其严苛,远超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严重违反《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及违约金的法律精神。
二、违规出租隔断房及存在高安全隐患
该房屋为“梧桐相租”,系典型的二房东违规隔断房(房东将原户型隔断并私自加装电表)。其未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严重影响房屋主体安全,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
三、频繁换壳逃避监管,维权极其困难
经查,该公司(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及关联主体(如湖南喜鹊公寓、湖南百灵鸟公寓等)存在频繁改名、注销公司主体以逃避债务和行政处罚的恶劣行为。这使得租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面临投诉无门、无法追责的窘境。
本人的核心诉求:
1. 请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责令该公司限期退还本人剩余的租金、押金以及未享受服务的预收管理费。
2. 请求严查该公司违规出租隔断房、利用“霸王条款”违法乱收费的经营乱象,维护长沙租房市场的良好秩序。
此外,经本人仔细核对,该合同存在严重的成立瑕疵。甲方(罗中书)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并未完成最后的电子签名确认,合同仅单方面要求乙方签字,存在利用后台系统误导租客签约的嫌疑。
退一步讲,即使该合同被认定为成立,其中第5.2条‘超期一天没收全部押金’、第3条‘管理费1.68元/天预收不退’等条款,均属于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条款,依法不应对本人产生法律效力。
综上,请求住建部门介入,认定该合同无效或撤销相关侵权条款,并责令该公司退还全部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