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一家禽经营户欺骗消费者售卖劣质食品
消费者维权 郴州市-资兴市 网友32527768 2026年09月08日 22:14:44

本人于2026年9月8日上午9时在位于唐洞新区知新书店斜对面的一家禽经营门面(该门面上挂有一块写有“温馨房产”字样的旧招牌)购买了半只鸭子。当时商家向我宣传其销售的是新鲜现宰鸭肉,我因年轻且缺乏购买经验,轻信了商家的说法,最终以每斤10元的价格成交,共支付现金24元。

然而待我返回家中,家中父母查看后指出,该商家售予我的鸭子实为冷冻时间已久、品质明显变差、属于正常摆摊都难以售出的劣质产品,与商家所宣称的“新鲜现宰”完全不符。因此事我被家人狠狠责骂,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状态极差。

我认为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利用我年轻无经验、辨别能力不足的特点,以虚假宣传和诱导的方式进行欺骗消费,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同时将品质低劣的食品作为正常商品销售也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现恳请贵局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责令其退还本人货款24元,并依据相关法律对本人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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