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月20日由家福地产华湘贵府店业务员带看位于涟钢石玉街幸福摩坊2栋房后,向吴东福交纳了1000元诚意金,对方开具了公司收据,同时我签署了成交价为50万元整的谈价承诺书合同。之后中介要求我加价,我既未签署加价合同,也放弃了该物业的购买意向,便请中介约业主见面退还诚意金,但中介表示诚意金不可退,还迟迟不预约业主,不同意进行三方约谈。
现请求市场监督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中介退还诚意金!
2026-09-24 16:07:58
2026-09-24 14:55:59
2026-09-24 13:55:31
你好,律师先生。就是我前段时间通过闲鱼平台跟一个人去租了相机,但是他是走的线下,我们是线下面交,然后微信转账的一个交易,我租的是一台相机加镜头,然后价值大概在2万元左右。现在到期了,他跟我说他在外地无法归还,反正就是拖着的这样一个情况。
然后他给我看了他的学生证,我也拍了照片。但是我不确定这个信息是否是真的,因为他是给我的是截图,目前我的诉求就是起诉他去追回我的相机,如果他已经变卖,我想去追回这个财产损失。
2026-09-24 1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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