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化网友反映邻居恶意堵路,推伤老人,警方不立案怎么办?
其他 娄底市-新化县 网友15032486 2026年09月23日 00:51:30

邻居恶意封堵我家唯一历史入户水泥公路,求助政府部门依法处置,保障基本通行权

投诉人: 谢*山,身份证号43252419560102****,联系电话13875460****,住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吉庆镇横田村黄泥冲组

被投诉人(侵害方): 邱**、谢**(邱**之子),住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吉庆镇横田村黄泥冲组

事项: 一、邱**用木凳、木材反复堵塞投诉人唯一历史入户公路长达50多天,谢**后用混凝土永久封堵,严重侵犯投诉人相邻通行权;

二、邱**故意推倒66岁老人康**致伤住院,涉嫌故意伤害; 三、吉庆镇派出所对上述违法行为不予立案,且出警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违法对投诉人采取强制措施,涉嫌不作为与执法违法。

事实经过: 投诉人系新化县吉庆镇横田村黄泥冲组村民。涉案道路为投诉人家多年固定出入的必经老路,14年前即为出行人行道,2012年经双方口头协商同意后由投诉人自费混凝土硬化,至今连续通行14年,无任何权属争议,系日常生产生活唯一历史通行道路。 自2026年7月28日起,邱**及其子谢**用木凳、木材等物品,反复堵塞投诉人唯一入户公路,持续长达50多天。投诉人多次报警,吉庆镇派出所每次出警搬开障碍物后,对方随即重新堵上,反复多次,至今未依法立案查处。2026年8月30日17时许,谢小兵用混凝土对投诉人唯一入户公路进行永久性封堵,彻底阻断投诉人出入通道。 殴打66岁老人致伤住院,投诉人妻子(66岁)上前劝阻,被故意推倒在地,送新化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救治,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趁医院陪护之机再次封路,事发当晚深夜,对方趁投诉人全家在医院陪护伤者、家中无人之际,再次施工用混凝土将路彻底封死,性质恶劣。

吉庆镇派出所有案不立,出警后未依法立案、未调查取证、未传唤违法伤人者。2026年9月17日,派出所出具《回复》,将推倒老人弱化为“推了一下右臂”“自行坐至地面”,认定“不存在殴打或故意伤害行为”,作出行政不予立案决定。 更严重的是,2026年8月30日深夜,投诉人打电话给吉庆镇政法委书记和派出所报警求助,要求派出所对谢小兵堵路治安违法行为立即处理阻止,并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出警民警反而强行将投诉人带入警车,采取强制措施,堵路问题至今未解决。

诉求:

一、请求督促新化县公安局依法对邱**殴打66岁老人的行为立案查处;

二、请求督促对谢**用混凝土永久封堵唯一历史入户公路的行为依法立案,责令立即清除路障、恢复通行;

三、请求对新化县公安局吉庆镇派出所及民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请求责令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建房停工等全部损失。

附件: 诊断证明、堵路现场照片及视频、报警记录、派出所《回复》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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