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湖南省就读博士,因开学急需缴纳学费,生活费也所剩无几,但被无良公司恶意扣留押金,12345说住建不反馈,报警说不归他们管。
本人此前在望云印象6栋租赁株洲市保障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一间,合同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于8月31日签署退房交接单,但该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欺负平民百姓,明目张胆违反合同且拒绝沟通。一句走流程搪塞所有。
违反合同1:我这边31号下午就签署了退房验收单,并未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该公司的押金退返。合同内明确规定此押金不计息,七天内退款,但是已经超出了七天,所以我要求退还我的押金并且补齐超出日期的相关利息。
违反合同2:根据合同中第十条的相关内容,本人退房时间应为31号晚上23点59分,但是本人下午就被该公司谢*前责令退房。本人有相关录音为证,该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要求本人于31号上午完成交房工作。明确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条例,提前收回房屋,本人要求赔偿三倍房租。
违反合同3:本人6月1号到8月31号的房租于5月21号全额缴纳,但截止15日并未收到相关发票税务的票据告知。依法反馈到相关部门后当天补开,因此有理由怀疑该公司叶*茶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