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购买望城区丁字湾街道旭海家园1#栋3302住宅,商品房网签合同编号:202002873302,房屋总价款430000元,房款已全部付清。该小区一期房屋早已建成交付,本人也已收房多年。
开发企业为湖南旭海投资有限公司,该企业目前经营异常,已丧失履约能力,一直未组织开展一期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导致楼栋无法办理初始登记(大证),业主至今无法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该项目规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二、三期地块至今未开工建设。现恳请望城区住建局、保交楼历史遗留化解专班,协调将一期土地单独剥离处置,对已建成交付的一期房屋开展安全、消防、规划专项技术认定,落实长沙市“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相关政策,为本人这套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