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弟弟,在网上找工作,看到湖南昌通新能源顺风车运营中心招募司机,平台派单,专线打造,收入日结,就联系去到了他们门店,业务员口头承诺保底1w以上,并给了一份纸质保底合作合同,口头介绍零首付贷款买车,车辆归本人,只需要按月偿还车贷。 实际签署文件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逐条讲解合同内容,直接拿一堆材料让签字。弟弟文化程度不高,以为签的是购车贷款合同,事后整理资料才发现签的是融资租赁合同。 现状情况: 1、车辆相关上牌、购置税、保险都是公司内部操作,我弟弟没有现场出钱;牌照已经邮寄到住处。 2、两份核心文件《保底合作合同》《车辆补充协议》给到手上,双方都还没有签字。 3、车辆现在已经取回,两把车钥匙都在手上,车辆停放在自家门口。 4、对方口头许诺,如果不想继续做,可以退车,也可以自行转租车辆,以上口头约定没有写进书面合同。
诉求:
1、想咨询律师,这种在误导情况下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能不能申请解除这份融资租赁合同。
2、解除合同具体需要走哪些流程,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钱聘请律师,应当怎样操作,需要收集巩固哪些证据。
3、对方口头答应可以退车,但是没有写进合同,这类口头承诺有没有办法取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通过什么途径处理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