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大概33天,孩子是前男友的,孩子我不想要想打掉 ,今天凌晨我前男友以给我送钱为由过来我家门口找我,要我拿钱,我开门他就一直求我和好,我不和好他就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拖了出去,在三楼上4楼的中间楼梯空间对我拳打脚踢,我有一小段的录音,后来我趁他翻看手机的间隙跑了下去,鞋子裤子什么都没穿。下面有一个摩托车司机,我让他帮我报警,我的手机跑的时候没有带过来,报警之后警察询问了大概经过,给我前男友打了电话让他过来一趟,让我们进行协商,警察问我的诉求是什么,我说我的诉求是打胎跟殴打我的钱一起两万给我,警察说先说殴打我的事,怀孕这个事要去法院起诉他,我的诉求是殴打我的钱一万五给我,他不同意,他说只能给我3000,协商了半天我告诉他我最后的底线是8000,他还是不愿意承担,他只愿意承担5000,在协商的过程中还一直威胁我,警察都是有听见的,态度极其恶劣,协商不好我就去做了验伤报告,因为没有协商好他说住院的医疗费一分都不会给我,还一直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同意赔偿金额,他就去广东不回来,还威胁我如果不同意就告诉我家人我在外面陪酒,这种情况我去起诉他,能够得到我想要的赔偿吗?打胎跟殴打我的事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