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投诉人系新化县吉庆镇横田村黄泥冲组村民。涉案道路为投诉人家多年固定出入的必经老路,14年前即为出行人行道,2012年经双方口头协商同意后由投诉人自费混凝土硬化,至今连续通行14年,无任何权属争议,系日常生产生活唯一历史通行道路。
一、反复堵路长达50多天,公然挑衅法律 自2026年7月28日起,邱*珍及其子谢*兵用木凳、木材等物品,反复堵塞投诉人唯一入户公路,持续长达50多天。投诉人多次报警,吉庆镇派出所每次出警搬开障碍物后,对方随即重新堵上,反复多次,至今未依法立案查处。
二、混凝土永久封路 2026年8月30日17时许,谢*兵用混凝土对投诉人唯一入户公路进行永久性封堵,彻底阻断投诉人出入通道。
三、殴打66岁老人致伤住院 投诉人妻子康*香(66岁)上前劝阻,被邱*珍故意推倒在地,送新化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救治,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四、趁医院陪护之机再次封路 事发当晚深夜,对方趁投诉人全家在医院陪护伤者、家中无人之际,再次施工用混凝土将路彻底封死,性质恶劣。
五、吉庆镇派出所有案不立、执法违法 事发后投诉人及时报警,吉庆镇派出所出警后未依法立案、未调查取证、未传唤违法伤人者。2026年9月17日,派出所出具《回复》,将推倒老人弱化为“推了一下右臂”“自行坐至地面”,认定“不存在殴打或故意伤害行为”,作出行政不予立案决定。 更严重的是,2026年8月30日深夜,投诉人打电话给吉庆镇政法委书记和派出所报警求助,要求派出所对谢*兵堵路治安违法行为立即处理阻止,并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出警民警伍勇辉反而强行将投诉人带入警车,采取强制措施,堵路问题至今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