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学校违规长期扣押学生私人手机、拒不归还,侵犯学生合法财产权。
一、事情经过
2026年9月11日,孩子在校因使用手机,被老师当场收走手机。我方理解学校课堂纪律管理,认可临时暂扣教育,愿意配合学校管教孩子、规范在校行为。
但事后我方家长多次礼貌沟通、主动认错、承诺整改,愿意遵守校规、保证孩子上学不再带机、不再违纪,多次请求老师归还手机。
该老师明确拒绝归还,并称:要扣押至期末才归还(按实际情况修改)。
二、投诉依据(合规合法、有理有据)
1. 手机属于学生私人合法财物,受《民法典》财产权保护,任何人无权长期没收、侵占、扣押。
2. 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师仅可临时保管学生违规物品,不得长期扣押、不予归还,更不允许扣押至期末、毕业。
3. 学校校规不能凌驾国家法律,长期扣押私人财物属于违规管理行为。
三、我方诉求(合理、可落地、官方优先受理)
1. 请督促涉事老师立即归还学生私人手机,由家长领回妥善保管。
2. 责令学校规范暂扣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暂扣、归还流程和时限,杜绝长期扣押学生私人物品的违规行为。
3. 对该教师不当管理方式进行批评纠正,依规师德师风管理。
本人全程配合学校教育,愿意严格管教孩子,绝无闹事、对抗管理的想法,仅希望依法拿回孩子私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