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安乡县陈家嘴镇南山村村民,今年73岁,已丧失劳动能力。27年前我曾担任南山村村电工,任职期间曾为陈家嘴镇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借款约五万八千元用于支付电费;2011年6月,陈家嘴镇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又向我借款约七万一千元用于上缴农业税。至今近27年时间里,我共收到陈家嘴镇政府还款五千元整。近日我妻子脑死亡,在安乡县人民医院ICU救治,急需这笔救命钱,我多次与陈家嘴镇政府协商均未果,且在网上求助后,政府部门采取敷衍的方式一不取证二不调查仅打了个电话就想着把老百姓的诉求蒙混过关,恳请上级领导部门帮助解决,督促归还我的欠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