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未妥善处理九城凯迪拉克消费投诉问题
消费者维权 长沙市-岳麓区 网友16368747 2026年09月11日 17:51:23

地点 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内容

1、请问长沙市湘江新区相关部门不处理市民的投诉,不解决问题,一个投诉从3月23日到9月11日共6次投诉,相关部门没有电话联系过市民一次,在信箱的回复就是一句冷冰冰的答复:“不能认定欺诈”,那市民的切身利益没有得到保障受到了侵害,这个是真实存在的,那这个问题是谁造成的,某政府部门凭什么能说市民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到侵害,不能享受保护?某政府部门有真正认真对待市民的投诉,有联系市民切实倾听市民的投诉吗?目前市民在7月14日的投诉甚至到今天9月11日都不给答复,这是一个政府部门对待市民的投诉处理态度吗?流程没给答复都不管了么?这种近两个月不答复不处理的状况难道就没有制度管理,没有相应处理措施与问责吗?

2、再请教一下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家公司的某个销售离职了,是不是与这个销售承接的业务相关的义务就无效了,达成的业务都不用履行服务了,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鼓励公司的这种行为与服务吗???你们凭什么认定店家没有欺诈,没有不履行合约?请你拿出具体条款来。

本人在前面5次投诉都已明确指出九城凯迪拉克4S店该提供的服务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购车后赠送的2次保养券,九城凯迪拉克4S店没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口头、短信、APP推送)告知车主:保养券的具体数额,使用注意事项,特别是使用期限。购车后已完成保养5次(均是使用买保险和购车置换的积分兑换的保养,这些积分如果不用是可以兑换其他礼品或服务的),每次都有4S店的工作人员发信息打电话通知车辆里程到了需要做保养了,但没有一次告知购车赠送的保养券不用就要过期了。

二是4S店实际交付的太阳膜品牌(国产雪浪)与约定(进口浦诺菲)不符,且车主当场发现并质问,这构成了“以次充好”的消费欺诈事实。这个事实不会因为销售人员离职了就不存在了,销售人员黄晶是在市民购车过程中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为处理4S店销售车辆的欺诈问题而签署的协议,属于职务代理行为。

请问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看到这些问题了吗?难道就凭一句:销售人员黄晶所签订的纸质文件上无门店公章或者领导签字,且该员工已离职2年多;保养券因超过保养期限,现无法核销,且拒绝调解。就认定九城凯迪拉克4S店无过失,不需要履行他们应该承担的义务吗?你们的职责履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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