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道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拒受理持离婚调解书的房屋过户申请
其他 永州市-道县 网友17682535 2026年09月11日 15:04:37

我是汪*珍,我持道县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案号:(2026)湘1124民初2028号】去该单位办理过户登记,调解书第三款明确载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道县碧桂园房屋及其家电家具归贺*珍所有。该单位以我方未持有法院的协执函为由拒绝办理过户,违背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请该单位依法受理我的过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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