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性,现年55岁,在邵阳市华立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雨溪桥筷子厂)上班13年,2004年入职。2006年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又签过一份合同到2018‑10‑31,合同到期之后继续在岗至今。厂里劳动合同写本人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发社保补贴,自己交社保,但是单位从来没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本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职工退休。
想咨询: 1、这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2、现在还能不能补缴社保? 3、如果不能补缴,起诉工厂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需要哪些证据,大概赔偿范围是多少? 4、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律师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