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23日,在长沙县星沙汽配城路段被登记在湖南鼎新展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在T3出行平台营运的车辆(车牌:湘ADL2852)追尾,交警已出具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
事后我了解到:该车仅投保交强险+车辆交通安全统筹,没有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正规营运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安全统筹不属于保险,不能替代法定营运商业险,该情形违反《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该租赁公司名下有多台车辆在T3平台营运,如果普遍以统筹代替合规三者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很难足额获赔,存在较大道路安全与民生风险。
特此投诉,恳请主管部门:
1. 核查涉案车辆湘ADL2852保险合规性;
2. 核查湖南鼎新展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入T3平台营运车辆的保险情况;
3. 督促T3出行平台严格落实保险核验主体责任,杜绝以统筹代替营运三者险的车辆上线派单,维护道路参与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