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祁东祺地翰林苑业主,房屋房款已经全部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齐全,已交清所有税费给开发商,房屋早已交付入住。由于开发企业资金断裂、欠缴税费,开发商以没钱为由,拒不向业主开具购房全款发票,造成业主无法缴纳契税、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前期本人已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66税务热线多次反映该问题,工单留有记录,但问题一直未能化解。开发商自身欠税,相关职能部门简单以开发商未完税为由卡住办证通道,把企业经营债务责任转嫁给已足额交钱的普通购房群众,群众办证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现请求祁东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税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证缴分离、票税分离”政策:开发商欠税由税务部门依法向开发企业追缴,不得捆绑群众分户办证;对房款缴清、权属清晰、实际入住业主,启动遗留楼盘容缺办证机制,开辟办证通道,保障老百姓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责令税务部门依法督促开发商履行开票法定义务,化解小区办证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