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12月,小区精装修交付,26年3月卫生间漏水,开发商一直推诿维修责任,拖了半年。漏水点为两个卫生间下水主管,问题明确,责任清晰,但就一直不推进维修,主动联系开发商也从未有正式员工来进行回复,房子已无法满足正常居住,已在外居住半年,目前整改维修方案、时间、在外居住补偿等问题开发商均未有回复。
一直以较为克制的方式进行维权,通过12345平台,联系区住建局,联系街道,但一个多月过去,问题仍未推进。
诉求:
1、尽快进行房屋维修,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房屋质保;
2、针对房屋空置,在外租房费用,需要开发商提出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