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承诺房子可以短租,结果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本人系在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候鸟寓249号房的原承租人,房东无故扣押金。
一、 2026年6月25日,双方明确约定租期为1个月,我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共1900元后入住。房东当时承诺“合同录一年,但可以提前换房、转租”。
二、 因需续住,本人于7月21日提前告知,并于7月25日再次支付租金950元。房东收款后未提异议,双方形成按月续租的事实。
三、 现两月期满,本人已按期交房、结清水电。按约定及民法典734条,房东应在3日内(即2026年8月30日前)原路退还押金950元。
四、房东现已读不回。不退还押金950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附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已备齐。
2026-08-31 19: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