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24年8月底在购买了一套房子,在谈价格的时候房产销售就介绍装修公司,说给他们交2.9万块钱,然后在开发商那里获得优惠价格,不买就没有,捆绑式销售,强买强卖,签下了他们的霸王条款合同。
1、该团装在价格上比市面上起码高了很多,完全没有性价比,团装比不是团装还贵。
2、调查证明没有这个团装的捆绑,前后购买房子的业主一样享受了这个优惠,所谓优惠完全就是幌子,是装修公司和开发商一起玩的套路。
3、从签订告知书后到交房,中途人员离职更替,所谓的微信对接群也只是几个象征性的人数在群里,后续基本无人对接,知道我们是前期交了钱就坐等我们上门给他们送钱,想想就气不过。
4、我们自己已经和他们谈过了,客服态度非常强硬,就是不退押金,明摆着就是要坑我们老百姓的这个钱,也不会反馈上级,就这样拖着。
诉求
1、确认双方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签订的《团装客户告知书》依法解除;
2、责令被申诉人全额退还申诉人已支付的首期款 29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