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按照物业要求在装修前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装修完成后已符合退还条件,但物业公司至今未予退还。该押金性质属于装修履约保证金,依法应在装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退还。
本人就该问题多次向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住建局已多次作出书面回复,明确指出:装修押金与物业费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得违规抵扣;物业公司应当退还装修押金;对拒不整改行为已责令整改,并要求退还。相关回复时间包括2026年4月27日、5月11日、5月26日、6月16日。
尽管住建局已多次明确要求整改,但截至目前:物业公司仍未退还2000元装修押金;未见实际执行或退款结果;问题长期停留在“书面要求整改,但未落实”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