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栋楼栋只有三户是居民私有红本产权,其余房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该楼栋2023年早已启动拆迁谈判,同楼栋另外两户私有业主都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前我不在家,未签,房子是出租出去的,相关单位把人赶走,把楼围住,这期间塔峰镇人民政府与县国有资产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故意损毁我房屋的门窗、屋顶,人为制造破损之后,2026年才出具 D 级危房鉴定,以此作为拆房借口,属于典型以拆危代征收,逃避拆迁补偿义务。现在找法院法院不受理,说是行政事务,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只能等他们拆了,他们这份通知函是否越权违法
整栋楼栋只有三户是居民私有红本产权,其余房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该楼栋2023年早已启动拆迁谈判,同楼栋另外两户私有业主都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前我不在家,未签,房子是出租出去的,相关单位把人赶走,把楼围住,这期间塔峰镇人民政府与县国有资产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故意损毁我房屋的门窗、屋顶,人为制造破损之后,2026年才出具 D 级危房鉴定,以此作为拆房借口,属于典型以拆危代征收,逃避拆迁补偿义务。现在找法院法院不受理,说是行政事务,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只能等他们拆了,他们这份通知函是否越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