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未经许可闯入我住宅,被定互殴
刑事 娄底市-双峰县 网友71362555 2026年06月25日 13:00:52

事发当天,他人未经许可闯入我住宅,手持红砖猛击我的头部,造成头皮裂伤、脑震荡。

在对方持砖继续行凶的危急时刻,我仅仅上前去控制对方手臂,试图夺下凶器,防止自己遭受二次伤害。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头晕无力,始终没能抢下红砖,最后是在场第三方路人上前把红砖夺走,冲突才终止。整个经过,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全程亲眼见证。

今天派出所组织调解,直接把案件定性为双方互殴,打算对我和行凶者一并拘留。办案单位完全无视入室行凶、持械伤人的核心事实,无视镇、村三级干部现场记录的证人证词,把正当防卫强行认定为打架互殴。

一、对方非法侵入住宅、手持凶器主动攻击,属于严重不法侵害;

二、我全程没有主动殴打行为,唯一动作只是阻止对方继续用砖头打人,属于紧急防卫;

三、目击证人的证词已经被镇村干部现场记录,办案机关却选择性忽略关键证据。

诉求:

1. 调取证人证言,还原现场全过程,撤销“互殴”的错误定性;

2. 依法只追究入室持砖伤人一方的法律责任,不得对正当防卫的受害人作出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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