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滨江明珠的开发商和物业,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楼下的底商引进医院,预计有80多个床位。在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变小区的住宅性质,变成公共场所。
小区三楼为公共活动区域,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也私自连同一二楼打包外租给医院。
医院关起门来偷偷施工,把一到三楼打通,砸了梁和板,主体横梁也被砸了,导致楼上4楼和27楼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需要政府相关单位过来核查:
1.在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下,开发商和物业是否有权利随意改变商业住宅的性质?
2.开发商和物业是否有资格把没有产权的公共区域外租给盈利机构?
3.施工队砸掉楼板和承重主梁,是否对房屋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性?
4.现在商铺楼上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需要政府出面请的专业机构鉴定,是否对居住人员造成生命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