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管道堵塞致损失6万余元,法院判楼上业主全担责

来源:永兴审判 2024-04-07 09:56:49

导读:业主从外地返家,发现因下水管道堵塞导致卫生间返水,大量污水从大便器外溢进屋,造成财产损失,但致损源头难以明确,侵权责任由谁承担?近日,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基本案情

2023 年4月2日晚上,家住501室的何某某从外地返家时发现家里被水浸泡,遂报小区物业处理。经物业疏通排查,浸泡原因系楼上业主抛难溶物致卫生间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堵塞物位于该楼栋的401室至501室之间。因堵塞致下水管不能正常排水,故污水从501的卫生间大便器外溢,从而导致何某某家中被水浸泡。另外因何某某家中积水还导致其楼下401室刘某某的房屋过道、卧室及客厅亦遭受损失。经鉴定何某某的房屋损失为60210元,刘某某的房屋损失为9562元,何某某找该楼上业主协商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楼上住户及小区物业公司均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排水、通风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何某某房屋内公卫返污系生活垃圾堵塞下水管道所致,造成何某某财产损失是客观事实。涉案下水管道系入户的共用下水管道,物业公司无法对业主室内管道进行查看和维护,亦无实施侵害行为的可能,且在事发后,物业公司已及时雇请专业人员疏通管道,并派人对污染的室内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履行了物业服务的相关义务,故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何某某所居住的501室楼上业主许某某、张某某、曾某某、冯某某、谢某、李某某1、廖某某、李某某、刘某某1等已装修入住,共同使用同一下水管道,在具体是哪户业主倾倒垃圾导致下水道堵塞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上述业主均存在倾倒垃圾并导致堵塞的可能,又未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及未实施侵权行为,故应对何某某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事发时何某某的房屋无人居住,发生管道堵塞时,其未能及时发现和避免,导致损失发生和扩大,应承担相应责任。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法院确定许某某、张某某、曾某某、冯某某、谢某、李某某1、廖某某、李某某、刘某某1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的80%,何某某自行承担20%的财产损失。据此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法官寄语
本案是相邻权纠纷,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在自己使用不动产时,要防止和避免损害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一方因不动产的使用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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