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宠物致伤时无人见证如何认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4-03-06 14:43:17

导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大妈在田野清点完自家散养的鸭子,回家路上在途经陈大爷开办的驾校时,遭到一只狼狗的猛烈撕咬。之后,文大妈被送到耒阳市中医院做了简单包扎,因伤势过重,被转到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68180.09元。出院后,文大妈与陈大爷多次协商赔偿未果,文大妈为维护其权益,便将陈大爷诉至法院。

由于事发突然,文大妈并未留存咬人狼狗的照片,双方一直围绕咬伤文大妈的狼狗是否为陈大爷饲养的狗这一争议点进行辩论。

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文大妈被狗咬伤,虽然没有现场照片,也没有直接的在场人证实,但时隔不久,又有人在案发地附近被同一只狗咬伤,因有同伴在场且又认识陈大爷,陈大爷亦以间接的方式向被咬之人支付了疫苗费用。此外,文大妈外出清点鸭子必经陈大爷开办的驾校,其受伤地点就在陈大爷的驾校门口,除陈大爷之外,附近的村庄并无人饲养狼狗。综上,法院认定,文大妈系被陈大爷所饲养的狼狗咬伤,遂判决陈大爷赔偿文大妈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85645.5元,减除陈大爷已支付的医药费22500元,陈大爷应赔偿文大妈263145.5元。

【法官讲法典】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张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需举证证明被侵权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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