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走百万货款,95后老板获刑!

江西法院 2024-02-20 09:52:53

导读:95后老板将货款用于赌博,期望救公司于水火,不料把自己拉进深渊。

案情回顾

 

张某是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是某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人员。

 

2023年1月13日,张某在明知公司资金链已断裂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与李某签订金额为100.5万元的白虾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保证48小时发货。张某转账2万元返还款给李某后,收到货款100.5万元。张某并未将货款用于购买白虾,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澳门赌博以及其他个人开支。李某多次催促张某发货,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后将手机关机逃匿。

 

2023年8月21日,张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院审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人民币98.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赔被害单位某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98.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官提醒

签订合同前要谨慎,全面了解对方情况,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以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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