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用一张照“骗”空手套白狼被判刑

湖南法院网 2024-01-03 15:50:23

导读:有图一定有真相吗?互联网日新月异,各种虚拟货币受到市场追捧,投资热潮不断,总有人想通过挖矿、买币、卖币来实现财务自由,虚拟货币的市场交易行规默认为“先付钱再交货”,一些不法分子也紧跟“风口”,以虚拟货币为噱头进行诈骗。

近日,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他人虚拟货币余额截图进行“空手套白狼”的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2年11月,高某某因缺钱便寻思“生财捷径”,无意中发现自己手机中保存了他人USDT币余额的截图,于是便将该截图冒充成自己的虚拟货币余额截图发布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赵某看到照片后信以为真,便与高某某联系购买。由于该U币在交易市场中默认为先付钱再交货,赵某便按高某某要求先后共转账24万元至其银行账户。高某某收到钱后便全部转移到其女友名下用于二人消费挥霍。此后,高某某又采取相同方式骗取了另一被害人邱某18900元。两被害人意识到被骗,便立即报警,高某某在外地得知后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虚拟货币仅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例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它们无法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本案中的U币属于泰达币系列,其归属于虚拟货币的范畴。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如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而且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可能将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有图未必是真相,也可能是陷阱。在进行线上交易时,一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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