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个宽带怎么就犯法了?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4-01-11 09:57:49

导读:只是帮别人装了个宽带,为什么就变成了诈骗团伙的“帮凶”呢?芦淞法院审理的这起“帮信案”,带你认清“帮信罪”真面目,避免落入陷阱圈套。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6日至8月5日期间,被告人曾某、陈某(已判刑)明知杨某(身份暂未核实)利用电话、网络进行诈骗活动,曾某仍安排陈某使用其身份信息在株洲市芦淞区金地广场某公寓内开通了3条宽带和8个固定电话,并且对网络和电话连接进行维护,供他人用于互联网接入和通讯传输。

经查,以陈某身份信息开通8个固定电话拨打的诈骗电话 3400余条,共有7名被害人被诈骗。

被告人曾某、陈某共同获利1.7万余元,并共同挥霍。

2023年2月8日,被告人曾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本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曾某明知杨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网络接入、通讯传输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曾某伙同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曾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曾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对被告人曾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七千元依法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近年来,诈骗手段花式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参与犯罪的不仅有明知犯罪仍受利益驱使的帮凶,还有因缺乏足够的法律认知,妄图不劳而获、贪图小利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无知群众。此案中,尽管曾某清楚杨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仍旧为其电信诈骗提供技术援助,此行为给犯罪分子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同时对维护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对互联网中那些看似轻松就能赚钱的刷单、转账提成信息,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轻易将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以防自身无意中成为不法之徒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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