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这大妈真刑!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3-12-13 10:10:47

导读: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6日早上,李某到家附近的药店购买天麻,付款后李某继续挑选天麻,老板转而去接待其他顾客,见老板忙于招待,李某遂放下未付款的天麻自行离去。
当日下午,老板找到李某,表示她的手机丢了,在药店监控里看到是李某拿的。李某气愤的要求去店内对监控,两人遂一同前往药店,在药店争论期间,老板报警。
民警到店后,李某解释她没有偷手机,因为她不知道手机密码,拿了也没有用。老板则认为自己手机就放在药材上,只有李某嫌疑最大。民警查看监控时,发现监控已坏,无法查证,于是分别向两人询问具体情况。
李某害怕登记了身份信息,老板就会咬死是自己偷了手机,于是谎称没带身份证,且不记得身份证号码,民警便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核查身份。李某见此愈发害怕并极力反抗,不愿配合民警执法。民警表示将要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传唤,并立即对李某采取控制。
控制过程中,李某张嘴咬伤其中一名便衣民警的手,并向控制她的民警踹了一脚。李某反抗剧烈难以控制,民警便呼叫增援,在等待的过程里,李某又咬伤了另一名穿制服民警的左手手臂,民警警告其行为是在袭警,李某也不管不顾接着反抗,并跑到马路边捡起一块石头朝第三名民警砸去。随后,李某再次被民警控制,增援民警赶到后,将李某带至龙泉派出所。
2023年3月27日,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本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袭警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故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法律尊严不容逾越,执法权威不容挑衅。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本案中李某因固执害怕又不懂法,不配合警察执法而暴力袭警的行为,既对执法警察人身造成伤害,干扰正常执法工作,也让自己受到了刑事处罚。这警示我们,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尊重警察正当执法,切莫冲动抗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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