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网游能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法院判了

湖南法院网 2023-12-11 10:08:32

导读:日常生活中,因方便、快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买所需物品。网络购物是否都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呢?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6月,李某通过某购物平台一店铺购买了“某游戏浏览器直接下载”电脑游戏1件,支付价款5元。店铺客服人员向李某发送了游戏下载链接及下载说明。李某自行下载游戏失败,向客服反映情况。客服回复是李某操作错误,并重新发送了游戏下载说明,还表示可以远程帮忙操作下载游戏。但李某将客服拉入黑名单,并申请售后“仅退款”。之后,购物平台介入,同意了李某的退款申请。

该店铺认为,李某的行为违背了交易合同,遂诉至法院,请求李某退还货款5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案涉商品为网络游戏,属于数字化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且根据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李某无法下载游戏的情形,可以通过自行参照下载说明操作下载,可以选择由商家远程操作解决。加之,根据案涉商品的购买情况及评价,可以排除案涉商品不能使用的情形。因此,李某未能下载游戏,不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原告店铺不构成根本违约,李某不享有法定解除权。

故法院认为,李某不能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也不能以合同解除退款,其退款行为已构成违约。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李某限期向原告店铺退还货款5元,并赔偿其他损失620元。

法官说法: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消费者无法在收货之前看到商品实物,只能通过直播讲解、图片介绍等信息进行判断,难免存在不合适的情形。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并非所有网购物品均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如: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五)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所以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请注意购买商品的性质,可以在向商家了解退货规则后理性下单。收到商品后,也要小心查验,确保商品完好,避免出现因商品不完好导致无法退货退款的情形,造成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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