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游戏主播诱骗小学生 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湖南法院网 2023-11-08 15:30:28

导读:“游戏主播收徒弟送稀有皮肤,小学生速来!”在某款热门手游的游戏公屏上,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信息可能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随着国家反诈骗宣传的普及和人们防骗意识的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对成年人束手无策,便“另辟蹊径”,将目光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小孩。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将小学生作为犯罪工具的盗窃案,被告人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3月-5月期间,被告人黎某和朱某(另案处理)在某款手游的游戏平台上以收徒弟送游戏皮肤为由,添加两名小学生为游戏好友,要求对方登录被告人黎某事先准备的QQ号,通过QQ屏幕共享功能远程指示,误导小学生操作家长手机获得其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并绑定自己事先注册的微信小号,以赠送亲属卡交易等方式秘密将被害人的财物占有,共实施盗窃二次,盗得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两个罪名的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本案看似是一起三角诈骗,即行为人实施“诈骗”,受骗人小学生操作家长手机“处分”财物,最终使得被害人家长遭受财产损失。但事实上小学生并无处分能力,无处分能力的人不能被骗,故黎某构成盗窃罪,其为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而小学生则是黎某实施盗窃的工具。

如今网络上的骗术层出不穷,而很多中小学生受知识面及社会阅历的限制,缺乏防诈骗能力,学校和家长平时应该注重防诈骗的教育,帮助其形成良好的防骗意识。同时,家长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尽量避免或谨慎将其交给孩子使用,保管好支付密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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