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怂恿同学惹事,家长被判赔偿1万元

湖南法院网 2023-10-27 16:39:32

导读:学生在校内因嬉戏打闹受伤,责任应怎么划分?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原告侯某、被告钟某、被告曾某都是被告天元区某学校的住校学生。2022年9月20日,原本应该按时就寝的陈某(案外人)和钟某在宿舍开始了枕头游戏,上下铺打闹过程中,枕头掉在地上,侯某帮忙捡起还给上铺的陈某,之后曾某也参与了枕头游戏大战。枕头游戏结束后,曾某问钟某要不要去打侯某,并且抢回钟某的枕头,钟某说:“可以,你去打侯某”。

于是,曾某跑到侯某床前拉扯侯某被子、枕头,再继续拉侯某的手,由于曾某力气太大,用力拉扯,导致侯某手一滑,牙齿直接撞到铁床杆上。当场侯某身上、满嘴都是血,牙齿还被嗑去了一块。事后经统计,侯某的各项损失达到了3.4万元。侯某的家长将钟某、曾某以及天元区某学校起诉到了法院。

庭审过程中,钟某辩称自己和陈某一样并没有与侯某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只是曾某表示帮其抢回枕头时,其表示了可以。钟某不具备侵害侯某身体健康的行为,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

侯某和曾某、钟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应当对自己的打架、拉扯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预见,三人却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其三人均应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曾某拉扯后导致侯某受损,曾某应对侯某的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钟某要求曾某动手,虽然自己没有动手,但其有怂恿行为,亦应对侯某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天元区某学校对晚上寄宿学生疏于管理,应对侯某的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另案外人陈某是与钟某在本案事发前发生了枕头游戏大战,对此事故的引起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因侯某没有起诉陈某,故陈某应承担的责任由侯某自行承担。

最终,侯某自行责任15%,曾某承担责任40%,钟某承担责任30%(共1.02万元),天元区某学校承担责任15%。因曾某、钟某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法官说法:法律规定如果孩子自己有财产,要从他的财产中先支出赔偿费用,而家长代孩子“受过”是因为他们是孩子的监护人,要替孩子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家长若想不被“冤枉”,平时要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对他人保持一种友善、尊重的态度和礼仪,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国自古便有“教不严,师之惰”的教育传统,学校的责任是教育、管理责任,是一种侵权法上的过错责任,需结合学校具体的教育管理措施是否疏漏、行为发生时场景等各种因素进行认定。

未成年人大量时间是在校园中度过,玩闹是孩子的天性,孩子们会嬉戏打闹而受伤。“一年之计,莫如树谷; 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在国民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愿伤害不再发生!愿学子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 - 至今】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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